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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布了6项总计3800亿元减税政策之后,等部委5月3日公布了其中3项减税政策细则,减税落地再迈一步。 这3项减税政策细则分别是《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37号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上述货物的具体范围见本通知附件1。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三)继续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已实行核定扣除的,仍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执行。其中,《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印发)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11%;第(三)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执行。 (四)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五)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六)《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本通知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三、本通知附件2所列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出口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外贸企业2017年8月31日前出口本通知附件2所列货物,购进时已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13%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11%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11%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2017年8月31日前出口本通知附件2所列货物,执行13%出口退税率。出口货物的时间,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扣除率、相关货物具体范围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第三条同时废止。 五、各地要高度重视简并增值税税率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简并增值税税率平稳、有序推进。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和税务总局反映。 附件: 1.适用11%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略) 2.出口退税率调整产品清单(略) 税务总局 2017年4月28日 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财税〔2017〕34号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科技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科技局: 为进一步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现就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按照《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执行。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由科技部、和税务总局另行发布�?萍�、财政和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加强协调配合,保障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税务总局 科技部 2017年5月2日 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38号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通知如下: 一、税收试点政策 (一)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二)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1.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三)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 天使投资个人在试点地区投资多个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对其中办理注销清算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额的70%尚未抵扣完的,可自注销清算之日起36个月内抵扣天使投资个人转让其他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相关政策条件 (一)本通知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2.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不低于30%;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 3.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60个月,下同); 4.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2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5.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二)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试点政策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或合伙创投企业,且不属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发起人; 2.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规定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 3.投资后2年内,创业投资企业及其关联方持有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比例合计应低于50%; 4.创业投资企业注册地须位于本通知规定的试点地区。 (三)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试点政策的天使投资个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不属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发起人、雇员或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下同),且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不存在劳务派遣等关系; 2.投资后2年内,本人及其亲属持有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比例合计应低于50%; 3.享受税收试点政策的天使投资个人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其注册地须位于本通知规定的试点地区。 (四)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试点政策的投资,仅限于通过向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直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股权投资,不包括受让其他股东的存量股权。 三、管理事项及管理要求 (一)本通知所称研发费用口径,按照《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员及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人员。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照企业接受投资前连续12个月的平均数计算,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平均计算。 本通知所称销售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年销售收入指标,按照企业接受投资前连续12个月的累计数计算,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累计计算。 本通知所称成本费用,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三)本通知所称投资额,按照创业投资企业或天使投资个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额确定。 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照合伙创投企业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额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占合伙创投企业的出资比例计算确定�:匣锶舜雍匣锎赐镀笠捣值玫乃�,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计算。 (四)天使投资个人、创业投资企业、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 (五)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满2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天使投资个人转让该企业股票时,按照现行限售股有关规定执行,其尚未抵扣的投资额,在税款清算时一并计算抵扣。 (六)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试点政策的纳税人,其主管税务机关对被投资企业是否符合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有异议的,可以转请被投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材料。对纳税人提供虚假资料,违规享受税收试点政策的,应按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处理,并将其列入失信纳税人名单,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四、执行时间及试点地区 本通知规定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试点执行,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试点执行。执行日期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在执行日期后投资满2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本通知规定的税收试点政策。 本通知所称试点地区包括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和苏州工业园区。 税务总局 2017年4月28日(来源:网站)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大毛 最新政策细则出炉 13%增值税税率成为历史
人工费是指承包基数测算内容内的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工人及施工现场为工程制作构件、运料、配料等工人的工资和劳动保护费。 一、内部职工的人工费核算 1、 计时工资的核算 计时工资是根据岗位协议工资标准(或点工工资标准)和出勤天数计算的职工星动报酬(岗位工资已包括加班加点及各种津贴) 计算公式: 计时工资=(岗位工资/月平均天数)×出勤天数 2、 计件工资的计算 计件工资是根据工长开据的施工任务完成单和工种综合单价,先计算出整个班组的劳动报酬,再根据职工个人工作时数计算出职工个人的劳动报酬。 计算公式: 班组计件工资=E(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 计件单价) 个人计件工资=该职工工作时数×(班组计件工资/班组总工作时数) 3、 工资单的编制 项目劳资员根据以上计算结果编制工资单职工收入部分,为了和工资核算年关资料规定接轨,把职工实际应得报酬作为应发工资总额,再按档案工资标准余额,不论是正数、负数均作为生产奖处理。 会计人员根据工资转移单,委托扣款单作工资代扣部分,如职工养老金、失业险金、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及委托代扣房租、会费、借款、个人所得税等。 4、 帐务处理 (1)发放工资时,根据审核无误的工资单作: 借:应付工资——基本工资、综合补贴等 贷:其他应付款——工资代扣款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现金 (2)月末根据劳资人员提供的工资分配单作: 借:工程施工——成本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 贷:应付工资 (3)计提福利费14 %、工会经费2 %、教育经费1.5 %时作: 借:工程施工——公司成本(福利费) 管理费用——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贷:应付福利费 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二、外包工资的核算(包清工工资核算) 1、外包工资的核算 劳资员根据工长开据的施工任务完成单、分包合同约定的单价办理分包人工费结算。 外包工资单价的确定现有两种方法:① 按工种确定的工资单价② 按工程建筑面确定的综合承包工资单价。 2、帐务处理 (1)月末根据审核后的分包人工费结算单(根据分包合同注明的条款确定外包工资外包管理费的比例)作: 借:应付工资——分包工资 工程施工——项目间接费 贷:应付帐款——分包单位 (2)结转工程成本 借:工程施工——人工费 贷:应付工资——分包工资 (3)支付分包工资,根据批准单、发票作: 借:预付帐款——分包单位 贷:内部存款 工程项目分包会计核算
上几期分享了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与分配的方法,直接分配法和交互分配法,今天继续分享剩下的几个分配法。计划成本分配法01、定义计划成本分配法,不同于前面两个分配法。按名称来理解,就是用计划成本来进行费用的分配。由企业内部自行核算出一个计划成本作为该辅助生产费用的单位价格,以此计算与分配各自实际耗用的生产费用。由于计划成本是用企业内部核算制定的单位价格,所以计划成本分配法比较适用于核算较为严苛准确的企业,便于企业在成本上的核算考核,以及分析处理。以下是对于各个分配法的特点、适用范围的比较。然而在用计划成本计算辅助生产费用,由于核算不够精确,所以计算结果会存在差额,而对应的差额如若是超出的部分,则计入费用科目;反之则需进行冲减处理。02、公式03、计算步骤第一步:根据计划单位成本计算出各个车间所耗用的生产费用。第二步:根据各个车间的计划成本分配的费用算出计划成本费用总额。第三步:根据各个车间待分配的金额与各个车间耗用其他车间分配的费用,算出各个车间的实际成本费用。第四步:根据各个车间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算出各自车间的成本差异。第五步:若差额大于0,则计入管理费用中;反之则转出费用差额。以上就是关于计划成本分配法的理论知识,接下来我们来个案例实操一下,轻松掌握这个内容。举个栗子,简单理解会计网有限公司2020年7月设有2个生产车间,分别为机修车间与供电车间。其中,在生产过程中,辅助生产的制造费用不通过“制造费用”核算。今年7月,会计网公司的机修车间耗用360,000元,供电车间耗用400,000元,有关辅助生产成本费用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已知机修车间每小时修理耗费2.5元,机电车间每度供电耗费4.5元。则会计网公司的辅助生产成本用计划成本分配法会计账务处理如下:第一步:根据计划单位成本计算各个车间的计划成本费用。①机修车间耗用的计划成本情况——供电车间+第一车间+第二车间供电车间耗用机修计划成本=机修计划单位成本*供电车间耗用机修工时=2.5*30,000=75,000(元)第一车间耗用机修计划成本=机修计划单位成本*第一车间耗用机修工时=2.5*50,000=125,000(元)第二车间耗用机修计划成本=机修计划单位成本*第二车间耗用机修工时=2.5*40,000=100,000(元)②供电车间耗用的计划成本情况——机修车间+第一车间+第二车间机修车间耗用供电计划成本=供电计划单位成本*机修车间耗用供电度数=4.5*8,000=36,000(元)第一车间耗用供电计划成本=供电计划单位成本*第一车间耗用供电度数=4.5*42,000=189,000(元)第二车间耗用供电计划成本=供电计划单位成本*第二车间耗用供电度数=4.5*30,000=135,000(元)第二步:根据各个车间的计划成本费用,算出辅助生产车间的计划成本费用总额。①机修车间的辅助生产计划成本总额=供电车间计划成本+第一车间计划成本+第二车间计划成本=75,000+125,000+100,000=300,000②供电车间的辅助生产计划成本总额=机修车间计划成本+第一车间计划成本+第二车间计划成本=36,000+189,000+135,000=360,000第三步:根据各个车间待分配的金额与各个车间耗用其他车间分配的费用,算出各个车间的实际成本费用。①机修车间生产中实际成本费用=机修车间待分配金额+机修车间耗用供电费用=360,000+36,000=396,000②供电车间生产中实际成本费用=供电车间待分配金额+供电车间耗用机修费用=400,000+75,000=475,000第四步:根据各个车间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算出各自车间的成本差异。①机修车间辅助生产车间差异额=实际成本-计划成本=396,000-300,000=96,000②供电车间辅助生产车间差异额=实际成本-计划成本=475,000-360,000=115,000以上计算结果,汇总填入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中,具体如下所示:最后,会计网公司的辅助生产费用分配情况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①按计划成本分配借:制造费用—第一车间 314,000—第二车间 235,000生产成本—辅助生产车间—机修车间 36,000—供电车间 75,000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车间—机修车间 300,000—供电车间 360,000②根据辅助生产费用的差异计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其他 211,000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车间—机修车间 96,000—供电车间 115,000好了,以上所讲知识就是本文的所有内容,看到这里,大家都理解了吗?有什么疑问或者建议的,欢迎大家留言评论。会计科目中冲减是什么意思?
在会计实际工作中,像纳税申报业务是一定不要忘记的,如果会计忘记纳税申报,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就需要缴纳滞纳金。滞纳金怎么计算,以及滞纳金的账务处理等问题,还不清楚的小伙伴就一起来学吧。滞纳金的定义滞纳金是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项,它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需要加收滞纳金的行为有以下六种行为是需要征收滞纳金的:1. 未按规定缴纳税款;2.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导致少缴税款;3.偷税;4.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5.欠税;6.抗税。滞纳金怎么计算?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 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由法规可知,从缴纳期限截止日的第二天算起,到实际缴纳税款当天为止,是滞纳天数。滞纳金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滞纳金=应纳税额×天数×0.05%滞纳金账务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滞纳金的支出,是带有惩罚性质的支出,一般情况下,把它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中进行处理。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营业外支出——税款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以上内容就是滞纳金账务处理的所有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的会计知识,请继续关注会计网!会计实务_会计分录内容详解第四百三十八页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