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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关联方借款支付利息能否适用统借统还政策
为了更好地进行经营管理、完成申报纳税义务,企业发展过程中一般都要对经营活动进行财务处理,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因销售业务发生了增值税,对于增值税,该如何做账?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账务处理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进销项抵扣,因此小规模纳税人不用登记“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是直接计入“库存商品”科目,按票面上的价税合计数入账即可,示例如下:借:库存商品——xxx贷:银行存款未付款时的会计分录:借:库存商品——xxx贷:应付账款——xxx按照现行的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时(前提是允许扣减销售额),应当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待取得合规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再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缴纳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是什么?应付账款是会计科目的一种,用以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通常是指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发生的债务,这是买卖双方在购销活动中由于取得物资与支付货款在时间上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应付账款属于负债类账户,贷方反映应付账款实际发生数,借方反映应付账款实际偿还数。废旧材料加工后重新使用会计分录是什么?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请查收~一、政策内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二、政策依据: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三、最新行业性政策内容: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本条所称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如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劝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上半年)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企业办理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四、政策依据:《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财务人员必须要了解财税政策,及时获取财税新政请关注会计实务财经法规库,如想了解更多财税政策,可以了解一下赵海立老师的课程,全年持续更新,带你月月学新政,职场不落伍!2021年套餐全新升级!拥有以下课程及服务↓↓↓ 1500+门课免费学。 每年200-300场直播,每天学提升。 建筑、房地产、工业、出口退税、互联网、电商、高新、广告等48个行业免费学! 实训操作,多行业真账实训,开票报税全真模拟实操,让您在操作中提升技能。 更有100套各类资料模板,班级群答疑等超值服务。相关资讯: 企业新购进设备、器具税前一次性扣除政策
企业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具发票,市场监管部门会处罚吗?【回答】《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规定:“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因此,除了许可类经营活动外,企业发生真实业务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更多推荐: 执行小企业准则,如何核算研发支出?
内容摘要:由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几乎没有现金流,且大多交易金额较大,个人投资者可能缺乏足够资金纳税。由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几乎没有现金流,且大多交易金额较大,个人投资者可能缺乏足够资金纳税。实行分期缴纳,有利于减轻投资人当期税收负担,并减少财务费用现金不足需要分期缴纳个税的投资者,可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和所投资企业的发展前景,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到税务主管机关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就可以按计划分期缴纳税款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4月1日起,将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的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税政策推广至全国。随即,、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什么是个人非货币性投资?分期缴税对减轻投资人负担有什么作用?就社会关心的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减轻投资人当期税收负担,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所谓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刘丽坚介绍说,以这些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企业,或者参与企业增资扩股、定向增发股票、重组改制等,都属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通知,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税计划并报税务主管机关备案后,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分期缴税政策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分析,近年来,在企业新设立、兼并重组、增资扩股、定向增发等经济活动中,个人直接以股权、科技成果、不动产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行为日益增多,这些行为大都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价值高于该资产原值的部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属于个人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几乎没有现金流,且大多交易金额较大,个人投资者可能缺乏足够资金纳税。 实行分期缴纳,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这一措施,将有利于减轻投资人当期税收负担,并减少财务费用,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李万甫表示。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增值部分按20%税率缴纳个税很多人关心,个人进行非货币投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计算?缴纳个税的税率是多少?刘丽坚介绍,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评估作价,并据此入账,经评估后的公允价值,即为非货币性资产的转让收入。这笔转让收入减掉资产原值和相关转让费用,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以应纳税所得额为基数,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税。比如,刘先生在2008年以1000万元购得一块土地,后其以此土地经评估作价2000万元入股B公司。过户时发生评估费、中介费等相关税费100万元。则刘先生以土地入股B公司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000-1000-100) 20%=180万元。现金不足需分期缴税,投资者可自行制定计划那么,分期缴税该怎样操作?是不是需要税务机关审批? 现金不足需要分期缴纳个税的投资者,可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和所投资企业的发展前景,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 刘丽坚表示,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到税务主管机关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就可以按计划分期缴纳税款。通知明确,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取得现金补价的,现金部分应优先用于缴税;现金不足以缴纳的部分,可分期缴纳。假设张女士2015年12月进行了一次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那么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2015年至2019年分期缴税,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缴清税款即可。通知规定,对2015年4月1日之前发生的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尚未进行税收处理且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期限未超过5年的,可在剩余的期限内分期缴纳其应纳税款。也就是说,假如张女士是在政策实行之前,即2014年进行的投资,因资金问题到今年3月31日尚未缴税,那么她也可在2015年至2018年这4年内分期缴税,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缴清税款即可。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政策及征管规定,加强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简化办税手续,规范内部管理流程,确保纳税人及时了解政策,便捷办理分期缴税事宜。此外,税务总局还将持续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并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操作流程。 责任编辑:泥巴姐 房产交换如何缴纳契税(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