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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记账凭证有什么优缺点?

问:自2017年1月1日起启用的卷票式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规格、联次及防伪措施? 答:《》(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2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 177.8mm、76mm 177.8mm,均为单联。 附件一规定,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税徽使用光变油墨印制,直视(光学入射角分别为90度)颜色为金属金色,斜视(光学入射角分别为30度)颜色为金属绿色,显示效果明显、清晰。 问:卷票式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代码和号码都有什么意义? 答:《》(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2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盛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和规格,其中06代表57mm 177.8mm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07代表76mm 177.8mm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问:卷票式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票面都包含哪些内容? 答:《》(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2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发票监制章、发票联、税徽、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销售方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日期、收款员、购买方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项目、单价、数量、金额、合计金额(小写)、合计金额(大写)、校验码、二维码码区等。 问:哪些企业可以使用卷票式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2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纳税人自愿选择使用,重点在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中推广使用。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小泥鳅 2017年财税新政扑面而来 与你的生活息息相关

问题:个人所得税与社保的关系是什么?答案:1.缴纳社保的人也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2.社保的缴纳依据和薪金所得(综合所得)个税的缴纳依据相同,都是工资;3.社保与个税的相关信息可以交叉稽核。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学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个税申报中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

我公司属国有企业,制定了完善的工资薪金制度,制定了职工交通费补贴、通讯补贴和取暖补贴标准和发放制度,制度已经主管部门和公司董事会研究通过。请问我公司按照制度规定每月随工资发放的上述补贴,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是按照职工福利费核算14%以上纳税,还是计入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税前扣除?【回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一、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舰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更多推荐: 怎么选择适用不同的加计抵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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