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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临时占用耕地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吗?【回答】《耕地占用税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81号)第十八条规定:“临时占用耕地,是指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在一般不超过2年内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依法复垦应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定并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更多推荐: 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什么税目缴纳个税?
企业本月的存货已入库,但采购发票尚未收到,不能确定存货的入库成本时,可以做暂估入库处理,那么暂估入库的会计分录怎么做?暂估入库的会计分录1、暂估入库时,借:原材料(暂估金额)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暂估金额)2、暂估回冲按照规定,暂估入库要在次月月初红字冲回,但在实际工作当中,如果当月发票还是没有收到,月初冲回月末再次暂估,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一般是在收到发票时再冲回。(1)红字冲回暂估入库借:原材料(原暂估金额,红字)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原暂估金额,红字)(2)收到发票,做入库处理借:原材料(发票不含税金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税额)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发票含税金额)什么是暂估?暂估是指本月存货已经入库,但采购发票尚未收到,不能确定存货的入库成本。月底时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库存成本,需要将这部分存货暂估入账,形成暂估凭证。原材料是什么?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原材料具体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应付账款是什么?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应付账款,一般应在与所购买物资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者所购买的劳务已经接受时确认。固定资产处置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做?
实施函证的具体内容包括两点,分别是确定是否实施函证;确定函证的内容、范围、时间和方式,具体如下:确定是否实施函证审计人员应充分考虑审计事项的重要性水平,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评估水平,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能否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等因素,确定是否实施函证。审计人员在进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时,一般情况下,应对上述函证适用对象进行函证,但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审计人员可以确定不进行函证:一是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拟函证事项对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认定不重要;二是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函证很可能是无效的;三是审计人员可以运用审计成本更低,审计效率更高的方式替代函证,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确定函证的内容、范围、时间和方式1、函证的内容主要从适用函证的审计事项中,根据是否实施函证的决策来确定。询证函应当载明必要的信息。2、函证的范围既可利用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采取判断抽样确定函证样本,也可以采用统计抽样的方式选定足以代表总体的函证样本。但无论何种方式确定的函证样本都应包括金额较大的项目、账龄较长的项目、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的项目、重大关联交易、重大或异常交易,可能存在争议或产生重大错误、舞弊的交易。3、函证的时间一般以会计报表日期为截止日,并在会计报表日期后实施函证。如果审计风险评估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为低水平时,审计人员可以选择会计报表日期前的某一日期作为函证截止日,但应对函证项目自截止日至会计报表日期发生的变化进行实质性测试。4、函证的方式确定,就是确定是采取积极函证还是采取消极函证。当同时存在以下情况时,为提高审计效率,审计人员可采取消极的函证方式: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评估为低水平;函证涉及大量较小的账户余额;预期不存在大量的错误;没有理由怀疑被询证者不认真对等函证�:そ馐秃な侵干蠹剖ξ嘶袢∮跋觳莆癖ū砘蛳喙嘏度隙ǖ南钅康男畔�,通过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比如通过函证的方式核对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与银行方面实存金额是否一致�:ざ韵蟀男┠谌�
在多地流动就业,退休后要到何地领取养老金呢?【答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六条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在多个城市流动就业,可结合自身情况,对照上述规定判定到哪领取养老金。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