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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全体股东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转让公司全部资产方式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协议约定时间以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协议约定时间以后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负责的股权转让形式,涉及哪些税种?本文试作简要分析。 【关 键 词】股权转让 资产转让 涉税 案例:A公司注册资本(投资成本)1000万元,分属6位自然人股东所有,现A公司因行业不景气等原因,6位股东商议后决定,将全部股权折价750万元转让给B公司,B公司作为A公司的新股东,承继A公司资产,但不承继A公司原来的债权债务。 对于以上案例(以下称为 本案例 ),既包含有股权转让情形,又包含资产转让情形,将涉及哪些税种?如何计算缴纳?本文试作简要分析。 一、股权转让情形在本案例中,涉及个人所得税,但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是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产生这样的余额时,应依法缴纳所得税。本案例的股权所有人属于自然人所有,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本案例中,股权所有人由于所投资企业从事的行业不景气等客观存在的原因,而将其所持有的股权采取折价转让,使得转让收入远低于股权投资成本,达不到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要求,因此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7]244号《》(以下简称《批复》)中规定: 原全体股东,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转让公司全部资产方式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协议约定时间以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协议约定时间以后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负责。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案例属于上述规定情形。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该《批复》规定: 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原股东持股比例。 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权债务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 据此,本案例中,原股东不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二、股权转让情形在本案例中,涉及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需要缴纳印花税3750元 既然本案例股权转让按《》和国税发[1991]15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 《通知》第十条规定, 财产所有权 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这里, 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指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书据,未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书据。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和《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条,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的规定计算,本案例需缴纳印花税3750元。 三、资产转让情形涉及营业税,但本案例中,股权转让项下的资产转让经济交易业务发生在2003年1月1日以后,按规定不需缴纳营业税 对于企业来说,资产转让有若干种情形,这里仅就两种常见情形进行分析。一是企业仅将所属资产部分予以转让,但股权或股东构成不发生变化。资产转让后,企业原股东及其相应股权仍然存在并继续有效。企业的经济交易事项仅仅是资产交易,是纯粹的一种出售行为,不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不承担投资风险,不对投资方拥有事后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事后的任何义务。这种情形的转让,应当依法缴纳营业税。二是企业全体股东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转让公司全部资产方式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协议约定时间以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协议约定时间以后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负责的资产转让。这种情形的资产转让,新股东行使作为企业新所有者的权利,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对投资方拥有权利,同时承继事后的纳税等义务。根据相关规定,此类情形的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财税[2002]191号《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同时《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第八条、第九条中与本通知内容不符的规定废止。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而《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业,不征收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征收营业税。此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实施。因此,本案例虽然涉及不动产(资产)转让,但发生在2003年1月1日以后,应适用新规定,不需交纳营业税。 现代经济背景下,各种经济交易形式发生极为频繁,如何准确适用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不但税务部门应当准确掌握,企业自身更应当懂得每一个经济交易事项的涉税法规,以构建和谐的税企关系,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氛围。 【参考文献】 1、国税函[2007]244号《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2、《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 3、《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国税发[1991]155号《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 4、财税[2002]191号《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责任编辑:冠 安钢集团涉税风险控制的实践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各项收入所得而征收的税。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时,可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会计分录1、应补缴税额的,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3、调整未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多缴税额的,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调整未分配利润,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什么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各项收入所得征收的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用企业当年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弥补以前亏损的金额。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是25%。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什么?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的更正。这种错误包括计算错误、会计分录差错以及漏记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在留存收益表(或股东权益表)中予以报告,以税后净影响额列示。对于报表期间之前发生的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将改变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利润分配是什么?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通常为年度)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公司购买礼品会计分录怎么写?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工程项目的规�:透丛有猿中黾�,工程施工周期长,项目个性化强。由于工程的复杂性,就有必要实行专业化协作。项目管理工作中仍有缺陷,笔者经多年的工作经验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具体的工程项目管理方法,为提高我国建筑企业的工程管理水平提供参考。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建筑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时,采用项目管理的方法进行管理。但是,我国建筑工程的整体项目管理水平远远落后于国外先进的建筑企业,也落后于我国其他行业,如信息产业、制造业等,而一些所谓的建筑项目管理仍停留在简单的模仿水平上,并没有充分领会和消化国外项目管理的精髓,在实施上还有很多亟待改进创新的地方。因此,科学进行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是值得思考并深入研究的课题。 1、我国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 1.1 管理模式不合理 我国建筑企业经济效益不高,其主要原因是管理模式不合理,而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的管理模式是由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传承下来的,大型国有企业在这一点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具体表现为:以行政手段和硬性指令代替科学的管理方法,建筑企业按固定建制组织生产,违背了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使建筑施工企业无法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优化配置生产要素,不可避免地造成资产利用率低下。 1.2 管理方法的落后 1.2.1 工期制定方面 制定进度计划依靠以往积累的经验, 拍脑袋 定工期。编制方法只使用简单的横道图,而不使用先进的网络计划技术。 1.2.2 人员素质方面 目前,施工项目的直接作业人员普遍存在素质不高的现象。技术人员流动性非常大,难以进行统一的技术业务培训,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施工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因此有些技术方案难以实行,造成每个工程项目之间的质量差别非常大。 此外,一些业主在项目竣工通过验收后没有及时结算工程款。而施工单位不愿为了结算款而依据合同与业主打官司,因为施工单位担心由此得罪业主,破坏在整个施工工程中与业主结下的良好合作关系。但是,结算款往往包含了施工单位的利润,甚至还包括施工单位垫付的成本或以施工单位名义赊购的材料款。业主拖欠支付结算款严重影响了施工单位扩展壮大的时机。 1.2.3 控制方面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控制的理论和方法应用得比较少,尤其是前馈控制和日�?刂泼挥新涫档骄咛宓挠τ蒙�。量化的控制手段更是不多见,采用的控制方法随意性非常大。 1.3 组织形式不科学 1.3.1 管理上高度集权 地域性公司和各工程公司没有独立经营权,易导致决策不及时,难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同时也难以调动各分公司的积极性。 1.3.2 组织机构的设计不合理 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适用于产品固定的生产制造型企业,对于市场变化快、产品具有单件性的建筑业是不适用的。 1.3.3 部门设置不科学 一些建筑工程公司没有考虑新产品的开发和新事业的开拓而科学设置部门,工程公司中各部门多数按专业划分,每建设一个项目就要调动所有专业的工程公司,造成资源的浪费。 1.3.4 用工制度不灵活 由于建筑行业具有生产能力的不均衡性,在任务不饱满的情况下,企业也要承担大量固定工的工资,加重企业负担。 1.4 材料供应缺乏系统管理 在材料供应上突出的问题是不急需的材料被大量囤积,而急需的材料往往因为资金的原因不能及时进常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大多数建筑公司的供应缺乏系统管理,材料计划和仓储计划没有纳入进度计划体系中,材料的进场时间、数量和使用部位落实得不具体。如钢材、水泥等大宗材料,往往采取大批量进货的方式,这样既占用大量资金和场地,还容易造成材料损失和二次倒运。而且,当工程进度和工期变化时,材料供应计划难以得到相应的调整,造成大量暂时不用的材料涌入现常由于资金被大量占用,一旦后续资金出现困难,工程项目的建设将受到影响。 2、对策 下面笔者根据自身的工作经验,对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创新管理措施进行探讨,对不断深化施工管理体制改革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 2.1 管理模式的调整 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具有流动性、阶段性、季节性和生产能力负荷的不均衡性,要求管理模式必须符合建设产品的特点。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应该借鉴国外科学的、成功的管理模式,结合我国建筑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现有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管理模式应当具有以下特点。 (1)建立具有弹性生产力、刚性产业结构和贴近市场等特点和科学合理的组织体系。 (2)施工管理与施工作业职能分离。 (3)建立科学务实的项目计划手段和严谨有效的项目控制手段。 2.2 观念的调整 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阶段。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企业是以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追求产值为目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这种传统经营观念必须转变。即,要将计划观念转变成市场观念、将产值观念转变成利润观念、将行政指令管理观念转变成科学决策管理观念、将经验管理观念转变成科学技术管理观念、将因循守旧的观念转变成追求创新的观念。经营观念对一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只有树立科学的经营观念,适应新的经济形式要求,企业才能够不断发展壮大。 2.3 组织机构的调整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的组织机构基本上都采用直线职能制,然而这种结构形式适用于生产企业,不适用于建筑企业。我们应建立一种新型的、符合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特点的组织体系。这种组织体系应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弹性生产力原则。总承包人的施工管理与作业职能分离,用工制度有弹性。总承包人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工程施工的需要,将施工作业任务分包给专业化劳务公司,自身不配备固定的生产工人,只承担施工管理职能。 (2)符合刚性产业结构原则。总公司可以跨地区经营并能直接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专业化劳务公司不能流动,只能从总承包人手中分包施工作业任务。 (3)贴近市场的要求。由于总承包是可以跨地区经营的,如果采取高度集权的管理模式,必然影响决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也增加了大量的管理成本。因此,其组织机构的设置应符合贴近市场的要求,权利要适当下放到项目部,以此建立集权和分权相结合、机动灵活的组织机构。 (4)符合开发新产品的要求。大型建筑公司要想连续经营、持续发展,就必须开发新产品。对此,必须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按产品划分的能够独立经营的公司,使其在新产品的开发上逐步发展。 (5)符合开发新事业的要求�?匦率乱凳谴笮徒ㄖ笠稻闹匾勘�。 (6)达到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 企业办社会 一直是制约企业经营发展的一个严重问题。对此,在设计组织机构时必须符合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可以将义务福利型机构剥离出去,让其社会化,使其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2.4 绩效评价 工程项目完成后,要对项目进行评价,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借鉴和指导作用。绩效评价应该是综合的、全面的、明晰的、量化的,而不应该以单一目标为评价原则。过分追求质量而不顾工期和成本,为追求工期而不顾质量和成本,这些都是片面的评价原则。项目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在符合合同目标的前提下,以最小的资源投入获得最大的回报,而绩效评价必须从这一原则出发。 3、结语 我国目前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比较低,对于土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进行探讨,有助于完善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和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与国外同行竞争中取胜。 责任编辑:lcl 以学实践活动提升石化管道员工素质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比如专利权和商标权等。请问无形资产属于什么科目?怎么做账务处理?无形资产属于哪类科目?无形资产属于资产类科目。无形资产的明显特征就是不具备实物状态,可以理解为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比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但要注意有些无形资产是依附于实物载体而存在的,比如软件、信息系统等。在实务中,单位购入软件包括单独购入、与相关硬件资产一并购入两种方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有关规定:单位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软件,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因此单位单独购入软件的,一般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是与相关硬件资产一并购入的,则应对软件与相关硬件之间的关系进行判断。无形资产账务处理1、购入的无形资产借:无形资产贷:银行存款2、投资者投入借:无形资产贷:实收资本/股本注: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借:无形资产贷:实收资本/股本3、接受捐赠借:无形资产贷:递延税款资本公积银行存款应交税金4、出售无形资产借:银行存款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贷: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资产处置损益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5、无形资产减值若是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则企业应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对于减记的金额,应确认为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同时也要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相应账务处理如下:借:资产减值损失——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如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企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时,应在取得或形成无形资产时,合理确定相应的使用年限。如果使用年限是有限的,则应估计其使用年限;如果是不能预见无形资产为政府会计主体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则应视为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1、对于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按月进行摊销,当月取得的无形资产,可当月计提摊销;如果属于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则当月不计提摊销。2、对于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进行摊销。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征税可以报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