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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盘点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问题:哪些情形需预缴增值税?答案: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预缴增值税:1、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非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2、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3、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4、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5、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学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房屋赠与如何才有效?
问题: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没有进行认证,可以作废吗?答案:可以。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修订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学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的合同签订应重点关注哪些内容?
近期,正式施行的《契税法》受到了大家的广泛关注,但人们仍有不少疑问存在,如原契税优惠政策是否继续执行,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何优惠,夫妻之间变更房屋权属是否缴纳契税等。今天,就整理了相关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01《契税法》实施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是否能继续享受契税优惠?答:根据《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规定,居民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仍可适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相关规定,即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02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什么契税优惠政策?答:根据《 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六)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03夫妻之间房屋权属变更是否需要征收契税?答:一、根据《契税法》(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二、根据《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规定:“一、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04我开办了一家非营利性的幼儿园,是否属于《契税法》中规定的享受免征契税的范围?答:根据《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的规定:“三、关于免税的具体情形(一)享受契税免税优惠的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限于上述三类单位中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的非营利法人和非营利组织。其中:1.学校的具体范围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实施学历教育的职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院校。2.医疗机构的具体范围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或者备案设立的医疗机构。3.社会福利机构的具体范围为依法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05城镇职工购买公有住房,有什么契税优惠政策吗?答:根据《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规定,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比照公有住房免征契税。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契税。财务人员要了解财税政策,及时获取财税新政请关注会计实务财经法规库,如想了解更多财税政策,可以了解一下赵海立老师的课程,全年持续更新,带你月月学新政,职场不落伍!更多推荐: 疫情防控期间反避税有关问题,官方解答来了!
问题: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吗?答案:根据《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完善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印花税核算与申报实训营让你一次性搞定印花税问题学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以及收到本金时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