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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问答: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税率是多少

问题:个税专项扣除可以修改吗?发现填报错了该如何修改呢?答案:个税专项扣除可以修改。如果发现填报错误,纳税人可以通过登录手机APP、网站进行自行修改,可以到全市各办税服务窗口办理。一是通过手机下载APP,注册登录后,点击页面下方“查询”—我的记录—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就可以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修改或作废。★APP,可以通过以下二维码扫描下载:二是通过网页WEB端登录各地局个人所得税网站进行修改;三是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到税务局办税服务窗口办理。学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往期多计提的工资该如何调整?

问题:15%政策与10%加计抵减政策相比,适用主体有什么区别?答案:《 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举例说明,纳税人A邮政服务销售额占比为5%,电信服务销售额占比10%,现代服务销售额占比20%,生活服务销售额占比30%,货物销售额占比35%。纳税人B现代服务业销售额占比10%,生活服务销售额占比55%,金融服务销售额35%。由于纳税人A和纳税人B的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均超过50%,因此纳税人A和纳税人B都可以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自2019年10月1日起,由于纳税人B的生活服务销售额占比超过50%,可以适用更为优惠的15%加计抵减政策;而纳税人A的生活服务销售额占比未超过50%,只能继续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认证/抄税/申报/清卡实训学增值税全流程 全面掌握增值税学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如何开具成品油发票?开票流程是什么?

关键词:重组纳税,税收,交易 摘要:随着我国企业重组税收政策、规定的制订和完善,原有一些观点成立的条件已经不复存在。实践证明,纳税筹划与企业重组的结合使企业重组的运作更具效益,如虎添翼。这种有机结合的优势,一方面,体现在纳税筹划不是企业临时性措施,而是事关企业重组过程和重组后企业的整体决策,必然有助于提高企业把握宏观政策并加以运用的能力;另一方面,表现在企业通过纳税筹划充分地利用各种优惠政策,降低重组成本,降低企业重组运作风险,有助于企业实现资本经营的战略目标上。 1 企业重组纳税筹划的要点 综合考虑企业重组涉税特征及我国关于企业重组的特殊税收政策规定,企业重组纳税筹划的关键内容归纳如下: 1.1 企业重组方式的选择 一个企业对另一个企业直接进行合并还是对主要的运营资产购买或是通过其他中间环节实施企业重组交易,企业重组方式的选择对重组企业各方的税负有较大的影响。因此,需要对企业重组的方式进行慎重选择,并加以筹划。 1.2 企业重组过程的筹划 企业为了实现其战略目标,有时需要多次进行企业重组。这一过程同企业以单一重组方式重组一样,重组过程中每个环节企业重组方式的不同选择都意味着重组企业要承担不同的税负结果。因此,这样多次的企业重组行为更需要进行细密的纳税筹划,以降低企业重组的风险,并谋取最大的纳税筹划收益。 1.3 目标企业亏损承继结转 公司重组的亏损承继结转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合并后,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可以承继被兼并公司或原各公司的亏损,结转冲抵以后若干年度的所得,直至亏损全部冲抵完,才开始计算缴纳公司所得税。这样,如果一个公司在某一年中严重亏损,或一个公司连续几年亏损,公司拥有相当数量的累积亏损,这个公司往往就会被有大量盈利的公司考虑作为合并对象,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1.4 企业重组双方交易支付方式的选择 企业重组中,付款是完成股权或资产转移的最后工作。目前,国内企业重组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主要以现金和实物的交割为付款方式 1.5 企业重组双方交易支付时间的选择 企业重组双方交易支付时间的选择也很重要。一般来讲,交易支付时间的推迟为延迟纳税创造了条件。重组企业可以根据税法所规定各税种的纳税期限,把交易支付时间选定在纳税期限的期初进行。或者采用分期付款的支付手段,分期纳税,使税负得以递延。 1.6 重组企业的税收优惠承继问题 按照国税发[1998]97 号《》中的条例规定,企业可以有条件地承继税收优惠。其一是定期减免优惠;其二是减低税率。 1.7 企业重组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重组中发生的费用一般是可以当年扣除的。一般来讲,重组费用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并购方的先期调研费用,另一部分是重组运作过程中的中介费用。中介费用主要是付给投资银行、律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 1.8 避免债务豁免产生的大量税负问题 债务豁免 对降低重组企业负债是很好的途径。但是,在豁免债务的同时,往往增加巨额的债务重组所得税负担。因为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往往是债务豁免账面价值的33%,所以欲取得债务豁免的企业,应权衡降低债务与增加税负的利弊。 1.9 印花税和契税的税收优惠 按有关规定,对企业重组行为征收的印花税有优惠政策。如对企业兼并的并入资金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国营、集体企业兼并,对并入单位的资产,凡已按资金总额贴花的,接收单位对并入的资金不再补贴印花。根据、税务总局《》(财税 [2001]161 号)文件,对企业重组中的企业改制也制定了相关的契税优惠政策。 2 与企业重组相关的税收问题 相对于企业重组而言,税收政策的导向目标不够明确。按照一般的税收规则,只要资产所有权转移,并且取得了确定的交换价值,就应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税收政策仍保留有旧税制的痕迹,税法尚未完全统一,未能贯彻税收无差别待遇原则。这主要体现在现行税收政策的不统一、不完善影响到企业的公平竞争。所有这些无疑会产生不同地区、不同区域改制企业税收环境的不公平,也很容易导致以避税为动机的非市场化的企业重组行为,阻碍经济资源在区域间的合理配置。 税收政策还存在种种不成熟与不规范的规定。现存税法在处理企业重组纳税过程中,有许多有待进一步改善的地方。现行税收政策不当的地方举例如下: 国税发[2000]118号文《》中规定,在所得税处理上,作为整体资产置换的交易补价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总资产公允值不高于25%或整体资产转让交易的接受企业支付的交换额中,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确认,整体资产置换双方或整体资产转让方可不确认资产转让的所得或损失。作为免税重组的必要条件,是否必要将两种情况的比例区分相差5%。 除整体性资产交易无需考虑流转税问题外,其他类型的资产交易,则对非货币交易中换出资产要视同销售计税,其中既要涉及增值税,又要涉及所得税,有些还要涉及营业税。视同销售应征增值税的税法规定,按纳税人当月或近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如无上述价格依据,则纳税人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成本价格中的成本利润率一般规定为10%。但视同销售应征收营业税的营业额,税法中未明确予以规定基本的或具体的确定方法。 在国税发[2000]118号文《》中,税法仅对整体性资产置换或整体性资产转让作了明确的定义,除此之非货币性交易均称之为 以物易物 或 以部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 等。这样如果企业一次换出多项资产,其中可能包括动产、不动产或无形资产等,而不同的资产又涉及不同的税种和相应的计税标准,那么就需要将总的作价合理地分配到各项具体资产中,作为视同销售额或营业额。但税法中对此并无具体规定。 3 完善企业重组税收政策的建议 调整按所有制性质、经济性质来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的思路,以产业政策为取向,强调全国范围内税收政策的统一性,尽可能减少地区性的税收优惠政策。 应该侧重对企业重组的优惠导向,加大对企业投资的鼓励政策,如区分资本利得与其它正常生产经营的利得,实行不同的所得税率等。 调整、优化现行税制的不完善之处,扩大税收覆盖面,尽快弥补税制链条上不利于企业战略性重组的缺位环节,如尽快研究出台社会保障税。 企业以经营活动中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不涉及企业法律结构和组织结构的改变,不属于企业改组的范围,应当对其征收流转税和所得税。 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凡涉及产权变动,均应视同按公允价值销售净资产进行所得税处理。对于不涉及产权变动的吸收合并,如总公司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将其全资子公司合并,由于合并不影响投资者的利益,不应对其征收所得税。 企业合并分立,如果涉及投资者股权的变化,在视同按公允价值销售净资产计征所得税时,新设立的企业可按评估后的资产价值作为计税成本。会计成本与计税成本之间的差额按综合调整法在不少于10年的期限内分期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整体资产置换的交易补价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总资产公允值不高于25%或整体资产转让补价的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的20%,经税务机关确认,资产置换双方或资产转让方可不确认资产转让的所得或损失。作为免税重组的必要条件,建议均统一为25%的比例。 总之企业重组的纳税筹划不是简单的单向思维,而是一项关系企业整体、全局利益的复杂思考。即:不但要考虑企业重组中发生的税负还要考虑因企业重组后纳税主体变化所引起的税收待遇差异,不但要考虑单一税种的税负筹划还要实现所有相关税种的整体税负的最小化,不但要考虑某一具体优惠政策的运用,而且应分析由此带来的其他税收成本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对每一企业重组纳税筹划方案的可行性、实践性有一个系统、深入的认识和评价,使企业能在多个方案中选择最佳或最满意的方案,使企业在重组刚开始的时候,就能从整体利益最大化的高度实施纳税筹划。 责任编辑:冠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下的纳税筹划

小企业产品成本核算要遵循什么程序?【答案】小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的核心在于生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包括各要素费用,以及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归集和分配。因此,小企业进行产品成本核算,一般应遵循下列程序:(1)根据生产特点和成本管理要求,确定成本计算对象;(2)确定成本项目;(3)设置有关成本明细账,如生产成本明细账、制造费用明细账;(4)收集确定各种产品的生产量、入库量、在产品盘存量,以及材料、工时消耗等,并对所有已发生费用进行审核;(5)归集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所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采用合理的成本计算方法予以分配,按照成本项目计算各种产品的在产品成本、产成品成本和单位成本。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应收及预收账款坏账损失需要哪些证据材料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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