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晟财务咨询管理公司一站式财税服务服务平台  专注于税务筹划 会计服务 公司注册办理 代理记账等服务

宁波有能开餐饮票的吗?〈开票联系●进入查看〉锋晟财务

宁波有能开餐饮票的吗?〈开票联系●进入查看〉中山发票| 重庆发票| 宁德发票| 淮安发票| 代开广告费发票| 运输费发票| 诚信可靠~欢迎咨询(abaukdz)锋晟财务专注财税服务; vap税务筹划; vap转让; vap代理记账; vap注销公司; vap报税; vap会计服务。

不同促销方式的增值税处理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福利费一般有上下班交通补贴,住院伙食费,生活困难补助等,结转职工福利费时,会计人员如何做会计分录?结转职工福利费分录处理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福利费包括什么?职工福利费包括如下几种:职工医药费、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集体福利的补贴、其他福利待遇。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职工福利费相关会计分录现金福利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购物卡福利借:其他应收款——购物卡 贷:银行存款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其他应收款——购物卡 实物福利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银行存款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公司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怎么写会计分录?

纳税人缴纳的契税和印花税是否需要计入到房产税的房产原值中?【答案】需要。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文件依据:《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 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加入正保会计网校,可随时向老师进行提问哦~学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委托第三方处理污水,是否缴纳环境保护税?

当企业自有房屋闲置时,为了将其发挥作用,就会将闲置的房屋出租以取得一定的收益。那么当出租房屋收到租金该如何做会计分录?收到租金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交房租的会计处理1、如果预付全年租金时借:预付账款-租金(新准则已取消待摊费用科目)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2、按月摊销时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根据受益单位记入) 贷:预付账款-租金3、如果仅是支付该月租金: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租金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什么是税金及附加?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什么是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在日�:怂阒�,预付账款按实际付出的金额入账,如预付的材料、商品采购货款、必须预先发放的在以后收回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等。对购货企业来说,预付账款是一项流动资产。预付账款一般包括预付的货款、预付的购货定金。借方登记企业向供货商预付的货款,贷方登记企业收到所购物品应结转的预付货款,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向供货单位预付而尚未发出货物的预付货款;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获得商品和劳务的款项。计提工会经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工会经费的计费依据是什么?【答案】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其中60%部分拨给所在单位工会,40%部分上缴上级工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拨缴建会筹备金。全部职工是指在用人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或其他形式报酬的全部人员(含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全部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在编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性、季节性用工;计划外用工;劳务派遣工;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处于试用期人员;离开本单位但保留劳动关系并领取生活费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等。工资(薪金)总额是指用人单位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支付给职工个人支配使用的各种福利。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按照统计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执行。缴费单位工资总额难以确定的,按照统计部门发布的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确定。文件依据:《关于印发 安徽省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实施办法 的通知》(皖工发〔2015〕56号)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购买涂料再销售,是否交消费税?

401-9025-217
工作时间  08:00 -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