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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科目的会计处理
公司经营过程中,接受捐赠时的会计分录,一般分为接受货币资金捐赠及接受非货币资金捐赠两种情况。接受捐赠如何做会计分录?1、接受货币资金: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2、接受非货币资金,以公允价值入账: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固定资产捐赠的会计分录1、转入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2、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清理3、支付捐赠时发生的相关税费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4、按市场公允价格计算缴纳税金:(1)小规模纳税人分录如下: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2)一般纳税人分录如下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5、按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企业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无偿赠送他人,应按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的增值税,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借:营业外支出——捐赠 贷:固定资产清理本年利润属于哪类会计科目?附相关会计分录
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与一般企业不同,应在开始开发时,将其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按该存货项目的占地面积计算确定,并转入相关存货项目,而不必考虑存货项目的预计使用期限。之所以在开始时分摊转入,因为:(1)存货项目一经建设,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即已发挥作用,应计人存货成本。(2)存货项目一旦建成售出,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便随之转移给购货方,不存在连续摊销的问题,同时,这也是不必考虑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期限的原因。计算公式如下:应转入存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该存货项目占地面积×每单位开发面积摊销额(每单位面积购价)÷该土地使用权有效期限×(该土地使用权有效期限一该项土地未开发期限) 仍以上例为例,若甲企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条件不变。则2002年1月1日,计算各存货项目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其中: 办公楼应分摊额=140000×48÷70×(70-0.5)=6672000(元) 厂房应分摊额=140000×128÷70×(70-0.5)=17792000(元) 食堂应分摊额=140000×24÷70×(70-0.5)=3336000(元) 应转入存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共计27800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办公楼 6672000 ――厂房 17792000 ――食堂 3336000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27800000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入存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比一般企业转入相关在建工程的土地使用权增加了13880000元(27800000-13920000),即为项目开发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间的土地使用权与自项目预计使用期限到期日至土地使用权到期日期间的土地使用权之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转入存货项目后,一般不存在后续会计处理问题,除非出现意外情况,如存货项目在售出之前部分或全部报废或毁损。此时,应将转入存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的相应部分转回,借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然后,再分别是否再开发进行相应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该如何计算
企业缴纳残保金怎么缴?缴纳残保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如果对这部分知识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一下吧!企业残保金怎么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税务局负责征收缴纳方式是: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企业交残保金是法定义务吗?残保金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企业应该承担社会义务,安排残疾人就业,对于没有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残联安排使用,保证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般由地方税务局代征,按残疾人保障法要求,每个企业都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有的地方为职工总人数的1.5%)没有达到比例的就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一般按未达到规定安置比例的人数*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的100%缴纳(各地具体规定有差别),建议:具体征收标准楼主可向当地的征收机关咨询公司缴纳残保金应该怎么写会计分录?1、计提时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贷: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缴纳时借: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贷:银行存款3、不计提直接缴纳时做分录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贷:银行存款以上就是有关缴纳残保金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支付兼职会计收入的会计分录
受疫情影响,多数企业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冲击。为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业,出台了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本文就针对疫情期间社保减免的会计分录做一个相关介绍,来一起了解下吧!内容导航社保减免会计分录社保减免优惠政策个人社保会计分录社保减免政策问答疫情期间社保减免的会计分录(1)收到已征收2020年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退费: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单位承担部分)贷: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借:银行存款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单位承担部分)(2)对于没有上交的社会保险费,减免征收,其账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包括个人承担社保部分)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借: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个人承担部分)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贷:银行存款(3)已经缴纳的,账务处理如下:a.用于抵减以后期间的,无需账务处理,用“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自然抵减即可。b.当地部门确定退还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借:银行存款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疫情期间个人社保会计分录借:其他应收款——个人部分社保贷:银行存款疫情期间个人社保没有在工资单里扣除,会计分录如下所示:个人社保没有在工资单里扣除,说明单位已替个人垫付垫付时会计分录: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补扣时会计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付款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解读(一)适用对象别搞错1、机关事业单位不在社保减免范围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社保减免政策的范围。2、个体工商户享受社保减免有条件2020年2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按单位参保”才能享受社保减免优惠,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属减免对象。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参照大型企业执行此次出台的三项社保费减免政策,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可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换句话说: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照大型企业执行。(二)减免险种别搞错1、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涉及三大险种我国现行的社保制度可大致分为两类,一是企业职工社保制度,二是城乡居民社保制度。其中,企业职工社保险种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而城乡居民社保险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职工医保减半征收并非“全国所有地区”医保局、、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明确指出,要根据地方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来实施。换句话说,职工医保是否减半征收是“因地而异”的,HR们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一项全国性的政策哦!(三)减免幅度别搞错1、并不意味着企业不再给员工缴纳社保本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只是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同时,执行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的单位缴费部分。这意味着:个人缴费部分都不享受减免政策,还得和以前一样正常缴纳,企业得按要求,继续履行好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义务。2、减征期限、免征期限长短是“因地而异”的这是很多HR容易忽视的问题,甚至有HR咨询“是不是2020年企业都不用交社保”之类的问题。在减征期限、免征期限问题上,HR们最好以当地社保局或医保局出台的政策为准。(四)帮扶措施别搞错1、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有政策依据根据人社部发﹝2020﹞11号规定,各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确定减免企业对象。以广东省为例,用人单位对企业类型划分结果有异议的,可于2020年3月底前向当地社保费征收机构提交2019年本单位的所属行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和2019年12月份实际从业人数,由社保费征收机构进行确认,重新划分企业类型,调整和确定减免社保费比例。2、不是每个企业都要去申请“缓缴”不得不说的是,减免是普适性政策,而缓缴是条件性政策。顾名思义,企业申请包括职工医保费在内的社保费缓缴是要符合一定要求才行的。根据人社部发﹝2020﹞11号规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根据医保发〔2020〕6号规定,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五)减负政策别搞错据了解,各地出台的社保减负“大礼包”,种类繁多,一不小心,就容易搞混。除了我们常见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部分省市还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调整职工社保缴费年度、延长社保缴费期等等。以上海为例,今年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以郑州为例,针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以及经市认定的在抗击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防护物资供应企业、保障民生供应企业可以享受人均9120元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具体补贴金额以2019年12月份企业失业保险缴费人数确定。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常见问题1.湖北省阶段性免征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适用于哪些单位?答:湖北省除机关事业单位外的各类用人单位,只要以单位形式参加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无论所有制性质和规模大小,均可享受此次阶段性免征社会保险费政策。2.参加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有试点的单位中属于应当衔接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但目前尚未完成衔接的参保单位,能否享受社会保险相关免征政策?答:可以参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湖北省阶段性免征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0〕4号)享受三项社会保险费免、延、缓政。3.疫情期间,养老保险待遇正常发放吗?答:正常发放,确保参保人权益。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4.除了免征3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外,社会保险方面还有哪些措施支持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答:除免征外,还有延缴、缓缴政策,梯次适用、叠加享受。延缴,是指所有用人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如未网上申报核定缴费的,可延期在当地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疫情防控期间的申报核定缴费手续。缓缴,是指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既可以申请缓缴免征期间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也可在7月份以后申请缓缴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延缴和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5.企业养老、失业及工伤社保费缓缴时间多长?答:因受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出现重大困难,则可按照相应规定申请办理企业养老、失业及工伤费用缓缴。原则上缓缴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缓缴期间的滞纳金可免收。6.如果企业是新设立的,那么是否可以享受此次的社保费减免政策?答:对于新设立的企业,按时办理参保手续后,可以按照相应规定享受此次社保费减免优惠政策。疫情期间社保退回的会计分录怎么做?